靜電耗散與接地
在電子產(chǎn)品生產(chǎn)、裝配、存儲、運輸、使用過程中,不產(chǎn)生靜電是不可能的,但產(chǎn)生靜電并非危險所在,危害在于靜電積累(EOS),以及由此產(chǎn)生的靜電感應、吸附和放電。對靜電積累的限制和采取各種防護措施尤為重要。
將各種操作運行過程中產(chǎn)生的表龜迅速耗散是防止靜電危害行之有效的方法。靜電耗散是通過替換電子生產(chǎn)過程中接觸到的各燈絕緣物制備的用具而改用防靜電材料制備并使之接地來完成的。
防靜電材料又叫ESD防護材料,從防靜電原理方面可以將其分為三類:導靜電、靜電耗散、靜電屏蔽耗散復合類。三種材料可以從導電性上加以區(qū)分。例哪國家GB12158-90《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和電工學將體積電阻率分別小于或等于10的6歐.米、10的7歐的材料的為靜電非導體,在10的6歐至10的10歐.米、10的7歐至10的11歐范圍內(nèi)的為靜電亞導體,在10的10歐.米至10的11歐以上的為靜電非導體。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可以將表面電阻率和體積電阻率分別為10的7歐、10的6歐.米以下的材料定為導靜電材料,表面電阻礙率10的7歐至10的11歐為靜電耗散材料,體積電阻率小于1*10的2歐.米的材料定為靜電屏蔽材料。國家軍、用標準GJB3007-1997《防靜電工作區(qū)技術要求》對靜電耗散材料和導靜電材料也作了明確劃分有所不同。

為統(tǒng)一規(guī)定,目前國標的確和國內(nèi)對靜電耗散和導靜電材料劃分是以國標電工委員IEC1340-4-1規(guī)定為基準。IEC1340-4-1規(guī)定:表面電阻、體積電阻等于或低于1*10的6歐姆的材料為導電材料,1*10的6歐姆至10的9歐姆的材料為靜電耗散材料。
通常靜電耗散材料制備的防靜電用品,使用在工作環(huán)境中有220伏、380交流強電或直流強電,能對操作人員提供可靠保護。而導靜電材料用于沒有強電的情況下,火工和有防爆要求的場合。
1、耗散與接地的特殊場合
在生產(chǎn)過程中產(chǎn)生的靜電可以通過ESD防護材料及接地泄漏。如果ESD防護材料的面積足夠大時,也可降低靜電電壓,例如:某靜電源的電荷量為0.6微庫侖,其對大地電容20微微法時,靜電源的靜電電壓為3000伏。當泄漏到一塊表面積為10平方米的導靜電地面時,每平方厘米的帶電量僅為0.6微微庫侖,此時靜電電壓只有60伏。因此可以看到,當ESD防護材料的面積足夠大,而且對大地的電容量也很大,當少量的靜電荷泄漏其上時,對ESDS器件不會造成損壞。所以在某些情況下,可將表面積非常大的ESD防護材料視為一懸浮接地。既使其不直接接地不會對ESDS器件造成不、良影響。

但在實標生產(chǎn)中,接觸到的靜電源很多,而且積累的電荷量也較大。往往使用的ESD防護材料不可能提供大面積,這時必需采取接地措施。
2、耗散與接地的普遍場合
通常所說的靜電耗散,就是將ESD防護材料或?qū)w上積累的靜電荷用某些導靜電方式,將其泄漏到大地或者一個表面積足夠大的懸浮接地體上。由于靜電電量和泄漏電流都比較小,所以可以認為ESD防護材料和導體與大地之間的電阻不超過1兆歐左右,都可認為是符合要求。對于靜電接地電阻,國家標準GB12158-90規(guī)定:靜電導體與大地間的總泄漏電阻通常不應大于1兆歐,每組專設的表龜接地的接地電阻值,一般不應大于100歐。在山區(qū)等地,其接地電阻也不應大于1000歐。
YD/T754-1995《通信機房表龜防護通則》、SJ/T10533-1994《電子設備制造防靜電技術要求》規(guī)定靜電接電阻值不大于10歐。這一數(shù)據(jù)已被廣泛采用。
電子工業(yè)靜電接地有軟接地和硬接地之分,軟接地是指地線串接阻值較高的電阻器后再與大地相連。軟接地的目的在于將對地電流限制在人身可靠范圍之下(通常為5毫安)。軟接地所需的要電阻值大小,取決于靠近接地點的人員可能接觸到的交、直流電壓值。很多標準將軟接地電阻值定為1兆歐。硬接地是指將地線直接接地或通過一低電阻接地,一般情況,硬功夫接地用于靜電屏蔽或儀器設備、金屬體的接地。


